您好,关于广东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专业代理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
2.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
3.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
4.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房管局备案,正规交税》;
5.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公积金提取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