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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国家有哪些救助政策?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9-06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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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针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国家有哪些救助政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补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予以低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期限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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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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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离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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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云南省生育假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享有共计98天的带薪产假。
然而,各个省级行政区制定的《人口发展计划及生育条例》会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延长。
例如,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将孕妇的带薪产假延长了60天,即总计可休产假158天。
此外,对于进行纯母乳喂养的母亲,其产后的哺乳假期也会额外增加一个月,总计达到了188天。
对于那些在怀孕不足4个月时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她们同样可以享受到15天的带薪产假;
而对于怀孕超过4个月后才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则可以享受到42天的带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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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能患重婚罪吗
精神病患者是不能构成重婚罪的,构成刑事犯罪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得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可精神病患者根本就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且精神病人根本就不能登记结婚,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讲,精神病患者都构不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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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同诈骗罪精准量刑有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裁定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款;
倘若其所得金额特别巨大或是涉及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合同诈骗罪,简而言之就是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署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了大量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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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缝了五针休息十八天,不给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您的手指遭受伤害时,首要之务便是尽快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步骤,因为它构成了解决所有后续问题的基础条件。
若未进行该项申请,所有的努力将可能化作徒劳无功。
倘若单位未能履行职责主动提出申请,则员工本人便须于受伤当日起算一年之内启动相关程序;
2.若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您的受伤情况属于因公负伤,那么在获得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工伤治疗及康复期间),您的工资仍需按照原先的标准予以发放;
3.待您的伤势基本稳定之后,您有权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
随后,您可依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寻求相应的伤残赔偿;
4.根据您所描述的伤情状况,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初步判断您的伤残等级约在五级左右。
然而,最终的确切结果还需要等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才能揭晓。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了黄卡的精神病患者能否被吊销驾驶证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确实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第一种情况,假设在成功取得驾驶证之后,不幸罹患了精神疾病,那么一旦驾驶者的精神疾病被相关机构如实记载且录入到了相应的系统之中,为了安全起见,车管所将不得不注销该名驾驶者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关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在驾驶员考试的身体检查过程中,通常并未包含对精神疾病的全面检查环节。
如果被发现已经患有精神疾病,而且其档案中对此有所记录,那么此类人士将无法申请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用卡逾期还款补救怎么协商还款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无能力支付信用卡拖欠款项且已逾期,建议您主动与发卡行进行商讨并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应向银行详细解释您未能按时还款的具体原因,同时提出分期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等诉求。
通常情况下,银行将为客户提供包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以及24个月在内的多种分期选项供其选择。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欠款余额、结构、币种;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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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精神损失怎么赔偿?
造成的后果严重的精神损失赔偿金额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如果造成的后果一般的,损失赔偿金额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这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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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因误诊精神病起诉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该主体无法作为原告身份,但可委托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其进行诉讼事宜。
原告这一称谓与被告相对应,是广义上当事人中的其中一方。
原告的含义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由此引发了诉讼程序的启动。
原告属于案件中的间接利益相关者;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原告通常是指认为被告对其民事权益造成侵害或者与其产生民事权益争议的一方;
在行政诉讼领域内,原告则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方;
而在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则是指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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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稳定期间是允许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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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车祸轻伤精神损害赔偿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水平是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程度进行分类和规定的。
具体而言,主要分成三个类型,分别是:
(1)当受害人不幸去世时。
关于这类情况,法院会判决支付给死者家属10倍于受理法院所在区域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数目的死亡赔偿金。
这笔赔偿金的数额并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年纪大小,而是直接乘以10倍。
(2)当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后,如肢体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
针对这种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设定一个赔偿金额的上限,也就是自受伤之日开始,对受害人给予相当于审理法院所在地地区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数额的20倍的残疾赔偿金,这个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同样不会因为受害人的年龄而有所不同。
(3)对于那些没有达到残疾程度的受害人,他们所能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依据轻伤、重伤的标准来划分等级。
如果受害人是轻伤,那么他所能得到的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数额就可以确定为审理法院所在地地区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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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返税交强险有何政策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1.保险公司在进行车船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时,如按照国家政策收取相应手续费用并实现返税,此举合法合规,皆因现行车船税法规已对此有明确规定。
2.假设在特定情况下,国家规定需予以免征的车辆却被征收或代扣代缴了税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实现返税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然而,若有人将返税作为一种营销策略或以此为名推销汽车产品,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至国家相关部门,必定会受到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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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诉讼离婚。要拿出配偶患精神病的证据,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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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酒精含量130算酒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请注意,这属于酒后驾车行为。
依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并公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标准,明确规定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定义及判定标准。
其中,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而醉酒驾驶则是指血液酒精浓度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者所进行的驾驶活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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