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所在省的限定。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限定,退休工人因病或者非因工丧命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贴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公司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待遇政策。退休花费已经省级统筹,公司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限定,但各地限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黑龙江省限定丧葬费4000元,抚恤金6000元;四川省限定丧葬补贴费按全省上年工人平均薪水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丧命退休工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牵涉退休人员丧命待遇,建议询问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