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居间合同纠纷
2.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服务机构属于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获得相应服务费用。
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本案中,中介在买卖合同房屋面积写错后又私自涂改,这个要看你们当初签订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为多大,如果原本约定60平米,合同上也是60平米,中介现在给改成40平米,这个就属于中介违约了,你方可以要求中止交易,并不支付对方中介费。但如果原本约定60平米,合同上错写成80平米,中介现在给改成60平米,中介方并不存在违约情形,虽然中介的做法不当,可你方无权要求中止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付中介费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