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拘留时间超过14天仍没有被释放,也没有被批准逮捕的,就可能要被拘留37天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一般为14天,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则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7天。所以,如果拘留时间已经超过14天而没有被释放或批准逮捕的,在排除违法羁押的情况下,那就是要被拘留最长37天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