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