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无牌、无驾照等行为关系不大。责任依据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的。打个比方:我无驾照(但我有十多年的实际驾龄,技术极好)+无行驶证(掉了,还没去补办)+酒驾(我喝了八两酒,但我酒量很大,没一点醉意)。一路正常行驶,到一个路口等红灯,车停得好好的,被一个严重超速的闯红灯的跑车撞了个正着。跑车有驾照,有行驶证,无酒驾行为,请问是谁的全责那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无责,跑车全责!我无责的情况下,有上述无证、无牌、酒驾行为,并不会加重我的责任。只是我可能被行政拘留、扣车、罚款而已,那是交警与我的关系了,与这起事故无关!所以,无驾照、无行驶证不是责任认定的依据!只是在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被加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