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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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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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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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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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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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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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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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