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是宅基地房或者小产权房,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2.《关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城镇居民就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小产权房与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大小分担”。卖方返还价款,由于双方都明知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有权归出卖人。
3.如果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权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卖方构成违约责任。
4.如果只是一般的城镇房屋,只是没有房产证。《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5.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6.卖方构成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配合过户,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