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你咨询的是离婚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因此,女方出轨,是应当受到道德谴责的。
3、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4、因此,如果你们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都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5、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因此,你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
7、但是,如果不存在重婚的问题,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追究他们的其他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