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证丢失,政府没存根的话,可能还需要当地的村级单位的证明,证明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