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公司不给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你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这些费用,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律条文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中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特别提醒的是:是你社保缴纳的基数,不一定是你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