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围是怎样的
1.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
2.错误的先予执行与财产保全但如果人民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违法造成财产损失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释[2000]27号《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人民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