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原则上不能单方面放弃,如果要放弃的话,必须是卖方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具体来说可以有这样一些情况:
(1)卖方迟延交房,经过催告后仍未交房的,或者明确拒绝交房或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
(2)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导致不能交付的;
(3)卖方一房二卖的,则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转卖第三人的;
(4)卖方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比如属于凶宅,房屋里死过人的,但卖方予以隐瞒的;
(5)或者其他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退房条件,买方符合这个条件的。
总之,买方单方面宣布放弃,必须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无效的情况,除此之外,买方不能单方面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