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销行为其法律关系的本质是代理行为。在代销活动中,代理商与委托人只是委托代理关系,而没有发生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代理商只有在代理期间有商品的处理权,并且得以委托方的名义来进行,通过代销获得成交金额一定比例的代销费,即代销报酬。这类法律关系,对于代理商来说,无需进货压货,没有资金压力,起到居间人的作用,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看合同约定,从约定中找到双方权利义务的范围,如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以适用《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来解决。我认为最好的方式还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到所属行业的协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则可直接到。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