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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工作的建设单位怎么处理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09-16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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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工作的建设单位如何处理
    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是违法拆迁,其拆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受害人的损失和损害最有效、最直接的救济办法是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建设单位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损失赔偿等。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指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根据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人的有关基本资质和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后,对于符合拆迁法律规范规定的拆迁申请予以批准,并发给准许申请人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书面批准文件。
    房屋拆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建设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能作为拆迁许可的申请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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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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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就是拆迁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新农村建设就是拆迁吗,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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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法院为你开设专用代管账户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党内法规规定,地方各级党组织在将党费汇款至指定银行账户进行存储时,必须独立设立党费专属存款账户,以确保党费资金不会与其它任何性质的费用产生混合和混淆的情况,同时,该专用账户不得用于存入除党费以外的其他类型款项。
在开设此类党费专用存款账户时,党组织需要向相应的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关于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所开具的专用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党费账户的名称应以党的组织机构的正式全称为基础,例如“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组织部”、“中共XXX委员会”、“中共XXX委员会组织部”、“XXX党委”、“XXX党委组织部”、“XXX党群工作部”、“XXX党务工作部”、“XXX政治部”等等。
此外,预留银行的签章亦需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的公章可能存在使用全称或简称的情况,但无论何种形式,均可作为党费账户的正式名称。
法律依据:
《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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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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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厂房设备回收如何进行补偿?
拆迁厂房设备回收进行补偿的相关内容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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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一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将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程序步骤如下:
首先,农用地进行转用并进行征收,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必须要确保其所适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均无任何冲突。
其次,针对已经符合规定可用于建设的农用地,应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在得到权威认可之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若经建设部门审查认定符合相关标准,则会发放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最后,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之上凭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等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并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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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就想实施强拆?法律可不允许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面对即将来临的强拆行为,我们应当首要考虑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若是被拆迁人难以自行判断的情况下,则应当尽快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由专业律师为您分析判断答疑解惑,尽快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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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上海拆迁地段赔偿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上海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其相关精神及实施方法详细规定如下:
对于居住性房屋的拆迁工作,应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本细则所设定的要求,向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租赁者提供多样的补偿与补助措施。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估价;
2、房价补贴;
3、针对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4、居住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补贴;
5、搬迁费用及临时安顿费等。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出租者积极配合、按期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将赋予奖赏,具体的奖励额度标准则将由各个区域(县级行政单位)的政府所制定。
具体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被政府征收居住性房屋的补偿金额等于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之和。
其中,评估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得之积。
若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则以评估均价为准进行计算。
评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除以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的标准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之后计算得出,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价格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系数再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的取值不得超过0.3,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或者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情况,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还需额外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进行计户补贴,每份证件的补贴面积标准上限为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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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违法建筑就能“说拆就拆”?
违法建筑不能说拆旧拆。认定违建的程序:(一)调查取证;(二)认定违法建筑;(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四)最后的救济;当事人不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或者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的申辩进行复核后,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的,那么就只有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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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许土地交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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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流程详述如下:
首先,交易各方需各自提出土地转让和受让的书面申请;
然后,交易主体有必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
接着是对土地转让情况进行深入审核及现场勘查;
再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地价格的科学评估;
接下来,需要详细填写土地转让审批表并等待有关部门的全面审查以及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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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所有步骤都完成后,便可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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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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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完成指的是土地还是房屋怎么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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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阅房屋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以下是两种可行的途径:
首先,您可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查询。
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然后向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机构提出查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前往查询窗口进行查询便可获取结果。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访问您所在城市的房屋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证书的在线查询。
通常情况下,查询时需要提供产权人姓名以及产权证号码(请注意,仅有部分地区开通该项服务,并不意味着所有城市均可实现此功能)。
关于房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您需前往房屋所属的区县级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进行档案调阅查询,只需填写查询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便可获得复制打印的登记资料,同时加盖档案室公章。
(特别提醒:
农村住房及村镇自建房的查询与打印工作将由各乡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负责)此外,登记资料的查询不应仅限于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作为唯一条件。
其次,查询和复制登记簿应遵循以下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信息,便可查询登记簿中的房地产自然状况以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
而所有权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方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登记簿中的详细信息。
若要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等。
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最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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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拆迁许可证就可以无限期拆我的房子,这合法吗?
​无限延期的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拆迁前由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附有期限的行政许可行为,未取得该证前,拆迁人不得将被拆迁人的房屋建筑予以拆除。此本是行政机关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为了约束拆迁人,防止出现违法拆迁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随着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正式颁布,该条文已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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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上述案件类型中的"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以及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等情况均可作为启动重审程序的触发条件。
1."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后续出现足以改变原有判决基础的全新证据材料或法律理由,相关当事人有权根据这一现状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2.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当事人出于自愿选择放弃诉讼权利或者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之后又对自己的决定产生疑虑并要求推翻,同样有权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3.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
若原有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遭到上级法院的撤销或变更,相关当事人有权依据新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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