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丧命抚恤金发放准则: 因工丧命工人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要求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看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限定领取丧葬补贴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外,根据工人丧命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准则为:
1.年纪在50岁(含50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量180个月年纪在50岁以上至70岁(含70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量120个月。
2. 年纪在70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量60个月。
3.根据社会保险法限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隶属个人所有,个人丧命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能够继承。
4、因病或非因工丧命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工人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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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贴金,是工人丧命后安葬和处置后事的补贴花费,目前全国无统一准则。从某些地方限定来看,丧葬补贴金通常按照工人丧命时当地工人月平均薪水的肯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贴费为本市上2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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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属抚恤金,是工人丧命后予以其亲属的经济赔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限定不相同,有的无限定抚恤金,只限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限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限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