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签合同不是本人签,也没有授权委托书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书面的委托形式是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
按照人民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人民或者有权机关可以依法为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指定代理人。在指定代理中,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由人民或者指定机关指定。
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