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找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具体办理,填写规定的表格,领导签完字就可以了。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但还有些假是国家规定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4、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再加30天。
5、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