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裁员合法,按法律规定应当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年。如果裁员违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金额为补偿金的两倍。另外,公司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你所说的2N还是N+1,法律上并无该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