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发养老金的情形:按规定离退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离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导致材料不齐无法办理退休的;
2、离退休人员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因为找不到相对人,所以社保机构可以停发养老金;
3、还没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