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减名字,不收取契税,只需手续费即可,离婚双方带着证件去当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房产证减名字流程:
1、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已公证的离婚协议、契税证、房产证等;
2、离婚双方去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缴纳工本手续费;
注:过户前房子按揭已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