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小区业主的电瓶车丢了跟物业有关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个一般不是物业赔偿,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规定,物业只负责消防、清洁、秩序维护等职责。物业没有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及车辆看管费,让业主将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内,也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车辆管理只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即使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违约,也只能适当扣减物业收费,而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要求赔偿的程度。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关方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终止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明示或以其本人的行为表明其未履行主要义务
(3)有关方面已经推迟履行重大债务,并在催促后的合理时间内尚未履行。
(4)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其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从而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