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受赠方无权要求对方赠与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谓的不平等不成立,也即单方义务的意思,只是赠与者单方自愿的赠与行为,受赠方不需要做出所谓相应的义务,更不可以强制要求赠与。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