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能够商量或者通过法律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准则,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限定的准则,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如果业主认为所在的小区的物业公司不够尽责,能够向他们提议整改意见,也能够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能够向这业主委员会提议意见,有业主委员会决定可否解职该物业公司,再次选择新的物业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