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突发疾病死亡,如果不能证明雇主存在过错或因工作中劳动承赋量过大等侵权因素的,不适应无过错赔偿原则(工伤是无过错赠偿原则),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本着公平原则与受益人补偿原则,由雇主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