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能怎么确定网络课程著作权归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网络课程是存在两种关系的,即委托创作关系和合作创作关系。
一、合作创作的网络课程,著作权归合作人共有。
二、委托关系的网络课程,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所以,委托关系的著作权有两种方式确定:
1、约定归属:著作权归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虽然受托人是作品的作者,但委托人依照双方约定可以依约受让取得著作权。
2、法定归属: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条件下,受托人依法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