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手写遗嘱就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就是要立下遗嘱的一方由自己亲手写的遗嘱,便能成为自书遗嘱了。而自己书写出来的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自己亲笔加上签名,以及需要写上具体的日期,例如年月日。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公民是在遗嘱中有提及到其死者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的,然后按照这个遗嘱以及本人都是这个意愿都是这样分配财产的,并且本人都有签名加上具体日期年月日,而且这份遗嘱没有设立相反证据,是能够按自己写遗嘱来对待的。因此,就算立下遗嘱的人是采用手写遗嘱的方式,只要是立下遗嘱者有确认签名以及写上具体的年月日,和按照个人意愿的确与遗嘱所写一样,以及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过,老人所手写的该份遗嘱是有效的。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