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家有两个女儿,她还有个姐姐招的上门女婿,但孩子不跟她家姓。我们结婚后她父母不想她嫁的太远也要求我上门,名义上的上门。去年2月孩子出生,她父母见又是男孩便强烈要求跟母姓。今年九月突然发现她用QQ和微信和很多陌生男人聊天,查她聊天记录才发现她一直和很多陌生人有过性关系,很多连名字都不知道见一次面就去开房,甚至去外地。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钱财,更不是因为家庭暴力或者经济不宽裕,仅仅因为刺激。她近十年时间一直就是这种生活方式,但她父母知道却不管,反而帮她带孩子让她偷着出去鬼混瞒着我。前段离婚时,由于考虑到孩子才一岁七个月,便把抚养权给她。说好这辈子至少让我带孩子回老家两次,结婚到现在三年没回家,我在家也是独子35岁,她30岁。我想带孩子回去让家人看一下,她全家反对,说以后就算我母亲去世也不让孩子去参加葬礼。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需要做哪些准备才有把握争取到抚养权和姓氏更正?
[律师回复] 您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