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设备不具备招标条件,不能招标采购,可以通过其他采购方法采购。一般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这样解决的,一是投标人数量少;二是技术标准制定过高,造成多数投标人不满足符合性评审条件。处理此类情况,必须充分理解两阶段招标法。在第一阶段,招标人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它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在此过程中,必须制定大多数投标人可以接收的技术条件,不得以少数投标人的产品特点为基础制定技术标准,排斥其它投标人竞争。我们要求,在正式发放招标文件之前,招标人应向所有投标人公示技术条件,征求所有投标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提出建议。根据这些建议,再统一制定正式的招标文件。招标监管部门在审核招标文件时,须审阅投标人的建议,判断技术条件制定是否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