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集体所有。
一、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具有浓厚的社会保障性质,申请人无偿取得,法律确保“一户一宅”,居者有其屋;申请人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对村民身份具有强烈的依附性。若宅基地上尚无房屋,或曾有房屋但房屋坍塌、灭失、被拆除,因军人已经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宅基地使用权回归集体经济旦法测盒爻谷诧贪超楷组织,而不能被继承、转让或买卖。
二、如果宅基地上已经造了房子的,军人仍然可以使用。提干后,尽管不再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其合法建造的,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提干后,军人把旧房拆除了,那就不能再重建了,宅基地回归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