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法建房,一要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300平方米以下办理施工备案,300平方米及以上办理施工证。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扩展资料:旧房子的地基上重新盖房审批流程:
1、如符合建房条件,先要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向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村镇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以及县人民政府审批。
3、张榜公布结果后,再下发建设用地的批准书,国土所会同有关人员放线定界,并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