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
(一)认购定金能否退回 一些项目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当购房者不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购房者改变主意后,因收取的定金是否应返还就往往争执不下,形成纠纷。对于定金是否应收取﹖收取以后是否能退﹖各方也是各执一词,尚无定论,而且各地的判决结果对这一问题也不一致,因此,尚需立法或法律解释予以明确。
(二)面积问题总是难以说清 交房时,业主经常发现面积有问题:一是产权登记的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二是业主自己测算了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前一种情况,业主依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即可找到依据与开发商论理或依法解决;后一种情况,则很难解决。一是产权证未办,开发商往往推辞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待产权证办后再行处理;另一方面,业主也不能拿出权威的测量结果作为依据,据以与开发商理论,因此,使得面积纠纷难以说清也就无从解决。
(三)变更设计规划很无奈 一些小区将原规划的绿地,社区配套设施及公建改建成其它赢利性建筑或办公用房,或者扩建、插建,改变小区容积率及楼间距。规划的改变不仅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严重的会影响其通风、采光,而对开发商而言,会造成不讲诚信的不良影响。因此,对于规划的变更,开发商更应慎重为之。
(四)渗漏裂缝问题堪忧 房屋质量纠纷仍是各种纠纷中的重点,而且与往年不同的是,由于开发和销售总量的加大以及小区规模的增大,渗漏、裂缝、装修不合约定等纠纷往往在一个小区是普遍性的,因而形成团体纠纷。某小区就因渗漏问题形成数百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影响很大。类似这种群体性纠纷在西安为数不少。
(五)物业管理缺乏监管 物业管理纠纷无疑是今年纠纷的一个热点,由于其涉及收费、服务质量、安保、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权益等方方面面,因而物业管理纠纷复杂而又涉及面广,牵扯人数众多。究其根源,源于缺乏立法的规范和大众法律意识的淡漠,造成物业管混乱。
(六)产权证难以到手 业主入住以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情况很多,有的往往是一幢楼甚至一个小区的业主均拿不到房产证,因而形成大量纠纷,影响面很大,解决也相当困难。究其原因,往往是前几年房地产市场不规范,开发商手续不全或欠缴有关税费所致。随着市场整顿力度加大,开发商自律加强,这种纠纷势必会大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