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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其“区域”是指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09-26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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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员工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
    解析:
    1、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员工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
    2、这样的区域性集体合同一般是由工会的建制决定。有的国家或地方工会是以区域建制的如某某地方总工会,这样工会是这个地方的员工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因此,这样的工会有责任代表本地方的员工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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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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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员工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这样的区域性集体合同一般是由工会的建制决定。有的国家或地方工会是以区域建制的如某某地方总工会,这样工会是这个地方的员工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因此,这样的工会有责任代表本地方的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当然,也必须看到,只有区域性的工会还不行,还应当存在相对应的区域性的雇主组织;否则区域性集体合同也是不能成立的。在我国,过去存在着所谓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就相当于本地方的雇主组织,尽管这个部门还不完全是雇主组织。按照我国劳资关系处理的所谓三方机制,除工会和政府外的第三方就是这个“经济综合管理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社会制度的完善,我国的雇主组织也开始出现,有的产业的雇主组织,有的行业的雇主组织,还有的是根据资金来源成立的雇主组织如台资企业联合会等等。地方工会组织也可以代表这些企业的员工与这样的雇主组织签订集体合同,但是,这些集体合同应当视为是产业或地方性的集体合同。#################相关法理:集体合同的类型其实是很多的,从理论上讲,有多少种划分的标准就应当有多少种类型。如果按照企业投资来源的标准来划分集体合同的类型那么这样一些类型的集体合同:内资企业的集体合同、港澳台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外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如果按照公司的性质来就有:有限公司的集体合同、无限责任公司的集体合同、国有独资公司的集体合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还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合同、集体企业集体合同和民营企业集体合同。按照企业的规模的标准划分则又会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的集体合同、中型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小型企业的集体合同。如果按照集体合同对员工的约束力来划分,还有部分员工集体合同和全体员工集体合同(在国外企业中有这样的情况)。在国外还有按照行业工会的所代表的员工不同划分为不同行业的集体合同和不同产业的集体合同。当然,所有这些划分都有其道理,这些划分的标准都反映其所表达的意义。但是在我国,对集体合同类型的划分通常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按照集体合同的级别的标准划分,一个是按照集体合同的内容来划分。按照集体合同的级别来划分则有:基层企业集体合同、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和产业集体合同或区域性集体合同。按照集体合同的内容来划分集体合同则有:纲领性集体合同、一揽子集体合同和专业性单项集体合同。所谓基层集体合同,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说在公司内部又分为多级单位如子(厂)公司或分(厂)公司等。那么,他们这些企业相对于集团公司或总厂来说就是基层单位。在这些基层单位,员工一方与单位经平等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就被称作基层企业集体合同。还有一种理解就是,相对于产业或区域性的集体合同而言的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即以企业为单位与员工一方签订的集体合同。所谓集团公司集体合同是指相对于集团公司内部的下属而言的集团公司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所谓产业集体合同就是指在同一产业系统,由产业工会代表全产业的员工与这个产业的雇主组织共同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员工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这样的区域性集体合同一般是由工会的建制决定。有的国家或地方工会是以区域建制的如某某地方总工会,这样工会是这个地方的员工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因此,这样的工会有责任代表本地方的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当然,也必须看到,只有区域性的工会还不行,还应当存在相对应的区域性的雇主组织;否则区域性集体合同也是不能成立的。在我国,过去存在着所谓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就相当于本地方的雇主组织,尽管这个部门还不完全是雇主组织。按照我国劳资关系处理的所谓三方机制,除工会和政府外的第三方就是这个“经济综合管理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社会制度的完善,我国的雇主组织也开始出现,有的产业的雇主组织,有的行业的雇主组织,还有的是根据资金来源成立的雇主组织如台资企业联合会等等。地方工会组织也可以代表这些企业的员工与这样的雇主组织签订集体合同,但是,这些集体合同应当视为是产业或地方性的集体合同。所谓纲领性集体合同就是指集体合同的内容只是对主体所有双方关心的问题做出原则性纲要性的规定,而没有详细的约定。往往签订这样的集体合同以后还需要有相应的具体的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使之得以落实。还有一种集体合同叫做一揽子集体合同,所谓一揽子集体合同也叫做综合性集体合同,就是指主体双方对所关心的全部问题尽可能地约定在集体合同中,一揽子集体合同的内容几乎是无所不包,但是其内容也不一定都很详细。一揽子集体合同往往是对对那些可以确定的内容约定的比较具体,而对那些不容易确定或者是有歧义的内容做原则性的约定。我国现行的集体合同多是这样的一揽子集体合同。还有就是单项集体合同。所谓单项集体合同也叫做专项集体合同,就是指那些主体双方就感兴趣的某项议题或相近的某几个问题集中约定在一个合同当中,这样的集体合同就属于单项集体合同。在国外最常见的单项集体合同就是工资协议。在我国也承认单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的形式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公布施行的新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第五条规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第六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第八条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上述条款可见,在我国,法律承认的集体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两种即一揽子集体合同和单项集体合同或称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对是有一定限制的即主要是就劳动标准问题的某项或某几项的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当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排除主体双方可以把法律中未穷尽的事宜作为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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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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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盗窃罪的未遂与既遂如何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学界普遍遵循失控理论,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通过了解盗窃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人或保管者对其无法再实施有效控制来判断盗窃罪是否成立。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盗窃所得财物已经从原主人或保管者手中脱离了实际控制,即可视为既遂;反之,若被窃取的财物实际上仍然处于原主人或保管者的掌控之中,则可视为未遂。对于盗窃未遂的情况,以下几种情况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作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作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当盗窃行为同时涉及既遂和未遂时,应根据各自所达到的量刑幅度,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处罚;若两者达到相同的量刑幅度,则应以盗窃罪既遂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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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侵占财产罪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以下三个区别:
首先,犯罪故意所包含的具体认知以及其形成时间段各不相同。侵占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是非通过暴力手段非法取得并控制了原先持有的他人财产,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持有他人财产之后方能产生。相较之下,盗窃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控制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财产,并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之前就已经形成。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来看,两者亦有所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能是秘密进行的,也有可能是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
然而,盗窃罪的手段却只能采取秘密的方式进行。
最后,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来看,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合法持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尚未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因此,我们认为,犯罪对象这一要素在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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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合同怎么写
对于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合同需写明的内容包括签约方的个人信息,公司和地址,明确授权经销商的要求、授权产品和销售地点、经销商应遵循的价格和管理制度、销售要求等,除双方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外,还需协商好协议签署地和总代理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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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涉嫌开设赌场罪取保的可能性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开设赌场罪名的案件,当事人是否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答案是肯定的,但能否得到批准尚需根据具体情形加以评估。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欲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受到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于附加刑的可能性;
2、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颇高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又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者;
3、必捕罪犯,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者(例如:由于病患导致生活失能,可考虑取保候审);
4、依法应予逮捕,然而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5、对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和审查后,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者;
6、已被逮捕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无法结案,且采用取保候审方式无社会危害性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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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合同怎么写?
现在很多品牌服装都实行代理制。双方在谈好代理事项后,要签署一份服装代理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合同应包括双方基本信息,代理地区经营权限,保证金,双方责任,结算方式,供货方式,退换货方式,违约条款,合同终止,代理优先权,争议解决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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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层面:
首先,两者的主观目的有所差异;
其次,在具体实施欺诈时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
再者,对于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两者亦有显著的区分;
此外,两者在取得财物后的处置方式上,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最后,从受害人所受到侵害的权益属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等多个角度来看,两者均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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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仓库区域合同怎么写?
无偿使用仓库区域合同中,写清使用仓库的时间、地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损坏仓库设施的赔偿标准等。由于是无偿使用,就不包括费用。虽然是无偿,但是双方也应当签订合同,如果使用方故意破坏仓库设备,要如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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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100元和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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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盗窃金额仅为100元之轻微犯罪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不能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可对其处以五日至十日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对于盗窃犯罪,刑法设定了明确的立案标准,具体包括: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2.在两年内实施盗窃行为三次以上;
3.非法侵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
4.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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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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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手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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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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