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借款合同的起诉时效应怎样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咨询:张三向李四借款1万,双方于9月30日签定借款合同,未约定何时还款合同签定当天,张三向李四出具借款1万的欠条一张,李四收到欠条后当场交给张三5千,剩下5千于10月1日交付请问,诉讼时效从何日起算律师回答: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10月1日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