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同居关系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
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