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在单位工作,与其成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各方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由于操作不当,你存在过错,如果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出示证据进行解雇并要求损失赔偿,但是抵扣工资数额有法定限制。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2月工资被告知将被扣3千多,如果超出标准,那么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补发差额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