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