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后抚养权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抚养权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因争取抚养权的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提供被告基本信息。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1、要准备双方原先离婚的法律文书。
2、要准备对方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或能力。
3、要证明你有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或能力。
4、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原离婚协议已分割的财产,除非对方在隐瞒财产导致没有分配的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分配。
5、变更抚养权一般不会涉及到财产的重新分配,提供证据证明需要变更的理由,变更抚养权要准备如对方抚养孩子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如自己抚养孩子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证据。
6、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