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对关联交易的救济权应当无须公司批准,是依据股东自己的意思表示就能行使的权利。
可作为股东救济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种:
1、变更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变更关联交易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权利。
2、撤销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撤销关联交易的权利。
3、无效确认权。股东依单方意思表示请求确认关联交易无效的权利。
4、代位权。
当关联交易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怠于向关联人行使请求权时,股东可依自己的意思代表公司向关联人行使请求权。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