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追认应该怎么样才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可追认合同,是指合同主体资格欠缺,但经有权人追认即自始生效的合同。有学者称此种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此种合同的效力并非“待定”而是确定,在其被有权人追认前是自始无效,追认后是自始有效。
2、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