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仅仅是因为程序上的违法,应当无法申请回避,因为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法定事由。 附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 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 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 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