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标投标法》,议标并非其中认可的招标方式之一,即“议标”不是招标,不属于招标投标范围;
2、在许多采购中,议标实际就是谈判或比价采购,根本与招标无关。议标是打着招标名义进行的与招标无关的采购操作。 议标优点:通过议标,可以使标价降低或使标书中的其他条件更有利于自己。
1、降低标价;
2、缩短施工日期;
3、改善支付条件;
4、提出新的施工或设计方案;
5、免费增加施工机械。 比如,设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价最低,但在其他方面如延期付款条件却比不上
第二低标的候选人。这时,业主就会一方面与
第一候选人商议较优惠的延期付款条件,另一方面与
第二候选人协商降低标价的问题。对投标人来说通过议标,可以澄清标书某含糊不清的条款,改善合同条件,或增强自身的竞标能力。 议标缺点:不利于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不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