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1,首先,公司所谓的劝退就是让你们自己辞职撇清自己的责任,但是你们可以拒绝,这个时候,如果公司不给你们工资或者是缴纳社保,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实在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让他主动辞退你,一般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2,对于公司单方辞退,
(
1)如果你有以下情况,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如果你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3)一般情况下,除了上面情况,无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