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手术同意书是医疗行业的一个惯例,也是医疗的法律义务。这就要求在手术同意书签署之前,医院须逐一列明手术的风险,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充分知晓的基础上,自主做出选择并签字。正因为这一签字即证明医院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患方也获得了相关真实信息。在形式上,“手术同意书”是告知后的同意,也是医患双方的协定。其实质是医生对患者身体健康权的尊重,是患者自决权的法律保障。至于患者本人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本人在手术过程中的承受能力,出于人道,不需要本人签字。由患者授权最信任的人签字即可。签订“手术同意书”目的是让病人及家属了解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但病人签了字不等于免除了医方的责任,如果手术造成的差错或事故是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方同样要负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