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