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区分公司解散和破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破产主要是出现在一些资不抵债的情况,到时候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偿还的,而解散指的是还有一丝的希望。
公司解散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为自愿解散,一为强制解散。解散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
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
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