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教育补助: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4.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1.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2.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困难老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2.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3.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4.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6.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7.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