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要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结婚之后,女方并没有将户口迁往男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女方并不是男方所在集体组织的成员,女方因此也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此种情况下,离婚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仍然归男方享有。如果宅基地是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将户口迁往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之后申请的,并在该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男女双方只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宅基地的纠纷往往会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