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补偿,因为退休职工已经享受养老金待遇,劳动合同终止,已经和原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你根据劳部发[1996]266号文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你本人16个月的工资;如果你还没有退休,根据新的工伤条例,企业要破产时,你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的你可以问单位的劳动人事。